国家卫健委发布的《国家限制类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》中,将”易性病”表述改为”易性症”,同时将性别肯定手术的年龄限制从20岁下调至18岁。这一术语变化反映了医学界对跨性别群体更为尊重的态度,是跨性别权益领域的重要进展。